长丰县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日前,长丰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即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农用车辆违禁行驶、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整治包括:拆除非机动车遮阳篷,引导非机动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等。
下塘镇率先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摸排整改。12月1日,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以社区为主要力量,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参加,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商场,劝导帮助非机动车车主拆除遮阳篷。下塘镇在重要交通路口设立电动车遮阳棚拆除点,发现一例即解决一例问题。
12月1日,水湖镇联合交警部门设立4个助拆点,持续开展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专项整治行动。全天帮助群众拆除电动车遮阳棚260余个,宣传劝导低速电动车260余辆。
吴山镇开展非机动车遮阳篷、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专项整治行动。一组织志愿者深入村(社区)宣传,积极扩大宣传覆盖面、知晓率,告诫防范因遮挡视线和影响平衡引发剐蹭、侧翻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深刻认清非机动车加装遮阳篷(伞)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拆除。二在辖区设立21个电动车遮阳篷助拆点,并配备工具,集中拆除。三组织岗集交警中队、吴山派出所、吴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路管所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宣传+劝导+拆除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机动车加装遮阳篷(伞)行为,同时,做好辖区非机动车遮阳篷销售点监管工作,从源头把控。
11月30日,岗集镇路管所、宣传中心、交警中队、城管分局联合在瑞丰路与合淮路交口设立“电动车遮阳蓬助拆点”,现场发放《岗集镇自行拆除电动车遮阳篷倡议书》,张贴因电动车遮阳蓬导致的车祸案例,向电动车车主们宣传非法安装遮阳蓬存在的隐患,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非法安装遮阳蓬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并对过往安装了遮阳棚的电动车进行现场拆除,最大限度消除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朱巷镇城管中队联合镇交通部门开展电动车遮阳棚拆除工作,设立助拆点,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引导群众积极配合、主动拆除、规范行驶,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助力文明集镇创建工作。
左店镇城管中队对辖区内占道经营、流动摊贩、非机动车乱停放等进行常态化整治、劝离,坚决遏制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并对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电动车棚进行拆除。
义井镇常态化对义井街道沿线、农贸市场乱堆放、出店、占道经营进行清理,提升管理水平。在镇政府门口设立助拆点,拆除进出电动车遮阳棚,确保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庄墓镇联合庄墓交警中队在助拆点开展电动车遮阳伞拆除工作,共拆除60余个并悬挂宣传标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长丰县文明办联合长丰县公安局发布《“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倡议书》,号召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共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为长丰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张善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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