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中心城区规划新建及改扩建公共停车场186个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马鞍山市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改善马鞍山市居民停车难问题,日前,市城市管理局结合马鞍山市实际,综合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组织编制了《马鞍山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以破解停车难现状为题
根据停车规划项目组现状普查,截至2021年10月,马鞍山市中心城区泊位供给总数为214507个,其中路外配建泊位191118个,路外公共停车场泊位5115个,路内公共停车泊位18274个。中心城区小汽车保有量约16.7万辆,总体供需比例为1.29,供需关系总体相对平衡,路外配建停车场泊位、路外公共停车场泊位、路内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分别占总泊位数的89.10%、2.38%、8.52%。现状停车问题集中在新城配建充足、老城历史欠账大,供给结构失衡、路外公共泊位缺乏,配建泊位利用率不高、车辆向路内聚集且周转率低,路内停车泊位施划过多、部分泊位不符合规范要求,停车设施监管权责分散、联合执法缺乏常态机制,智能化水平不高、难以匹配当下停车发展需求等多个方面。
为进一步改善马鞍山市停车环境,解决现状停车问题,为后续建设运营提供理论支撑,《规划》按照差别治理、精细管理、智慧加持的总体思路,通过多途径增加停车设施补欠账、量体裁衣调控需求促平衡、差异化及精准化政策措施树导向、建立停车联合执法机制高水准、新建智慧停车系统提效率五大策略进行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新建及改扩建公共停车场186个
《规划》坚持问题引领、总体协调、落地实施、资源节约、远近结合的基本原则,近期以问题为导向,以缓解重点片区停车供需矛盾为重点,将泊位总数控制在小汽车拥有量的1.3倍,配建泊位与公共泊位占比分别达到80%~85%、15%~20%;远期以目标为导向,以满足车辆总体停车需求为重点,将泊位总数控制在小汽车拥有量的1.2倍,配建泊位与公共泊位占比分别达到85%~90%、10%~15%。
本次总体规划路外公共停车设施219处,提供社会公共车位4.15万个。其中,新建及改扩建停车场186个、停车泊位31513个。包括独立选址建设停车场58个、停车泊位10188个;结合学校操场、体育场选址模式建设停车场46个、停车泊位7480个;结合绿地、街头游园、广场地下空间开发模式建设停车场37个、泊位6580个;结合公共交通场站(公交场站+地下停车(P+R))选址模式建设停车场12个、停车泊位1980个;利用现状停车设施立体化扩容停车场16个、停车泊位3400个;利用城市改造综合开发选址模式建设停车场17个、停车泊位1885个。
路内停车场规划总体布局分两期进行。近期,取消35处路段、892个泊位,新增7处路段、532个泊位,共计规划17914个泊位;远期,在近期规划基础上取消31处路段、620个泊位,新增6处路段、322个泊位,共计规划17616个泊位。
智慧停车规划通过对原有平台系统进行升级,打造马鞍山智慧停车平台2.0版,实现马鞍山市路内+路外停车智能化监管。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路内泊位智能化改造、停车应用系统升级、安全系统建设、网络系统建设、机房建设、指挥中心建设、停车场智能化改造等。改造范围包括霍里山大道、九华路、红旗中路、红旗北路、林里路、慈湖河路、桥山路等道路围合区域,共计71条道路,约6500个泊位。
加大对建筑物配建指标及停车管理政策研究
《规划》加大了对建筑物配建指标以及停车管理及政策研究。对标杭州、嘉兴、湖州等长三角地区,配建分类由14大类30小类调整至11大类36小类,计算单位由7种增加至9种,增加类别覆盖与计数细化,提高了建筑物配建标准的可实施性和科学性。结合先进管理经验及马鞍山市实际情况,《规划》建议设立停车行业协会与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综合监管及联合执法。同时,《规划》就停车产业政策本地化提出相关发展建议及实施方案,同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马鞍山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已通过市城管局门户网站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8月25日前通过电话0555-2220869或电子邮件masstcb@163.com等方式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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