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林长+检察长”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皖南川藏线’沿线的红杉林如何保护?安徽省宁国市检察院积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促成十余个职能部门及属地乡镇政府共同出台保护机制。”8月20日,在安徽省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安徽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在应邀作经验交流时说,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抓手,主动担当履职,突出念好“严、联、专”三字经,为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提供了坚实的检察保障。
安徽作为全国林长制的发源地,也是全国唯一一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目前正在推进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深化工作。为更好地服务改革,作为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今年3月,安徽省检察院与省林长制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这是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建立的“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截至7月,安徽全省16个地市已实现该项工作机制全覆盖,同时还设立了7个驻林长办检察官工作室等机构,形成了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工作中,安徽检察机关严打涉林犯罪,严究侵权责任,严促依法履职。2020年至今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盗伐、滥伐林木罪25件32人,起诉364件560人;摸排损害林业资源侵权线索205条,立案157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99件,督促违法行为人修复林地412.7亩;摸排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问题线索382条,立案20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7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件。
为强化协作,安徽检察机关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手,推动区域联动,做到工作联通。
去年以来,安庆市检察机关与当地林长办就林业资源保护,先后开展联合巡查活动130余次。针对大别山等跨区域森林资源保护以及违法转移倾倒废物损害林地资源等问题,安徽相关区域的检察机关已建立起11项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该省检察机关还将林业资源保护与禁食野生动物等工作结合起来,在办理林业资源保护案件的同时,延伸办理野生动物保护案件368件。
此外,为更好地保护林业资源,安徽检察机关还专项推进、专攻难点和专业支撑,在“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围绕大别山、黄山等区域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各地检察机关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小专项”,形成了省级检察院牵头推进、区域分类实施、因地制宜施策的生态检察大格局,现已主张自然资源损害赔偿金1600余万元,推动解决林业资源保护问题点118处。(韩震震 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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