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铲除绿地开发商被罚
近日,合肥滨湖新区城管部门接群众举报,在扬子江路和包河大道交口附近,一开发商售楼部存在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行为,在调查取证后,判定该公司在未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铲除绿化用地,处以该公司3万元罚款。
据了解,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包河区方兴城管大队当即派执法人员展开现场调查,拍摄照片、视频固定证据,并对涉事公司负责人吴某某进行询问调查。
“这块绿化用地影响了我们单位的施工,所以我们就把它铲除铺成沥青路,方便施工过程中运输材料,我也没想到这会触犯相关法律。”吴某某称。
经查证,该公司为方便自己施工,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城市绿化带,将一处总面积约37.5平方米的绿化带铲除并铺成了沥青路。
方兴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农林部门界定,该公司未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铲除了绿化用地,“依据《合肥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已对当事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同时责令其恢复绿化并补植乔木。”
经过约谈教育,吴某某表示已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承诺及时整改到位。
“很多单位在进行施工作业时,不提前申请就肆意毁坏绿化、占用绿地,这种行为要不得。”滨湖城管综合执法科相关负责人提示,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应当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且临时占用结束后,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记者 李润媛 通讯员 黄旭 靳子豪 何芳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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