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条件,按照《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新职改字〔2006〕30号)执行。同时,按照《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要求,申报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应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二、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的流程进行。
(一)个人申报
1.申请人对照有关文件要求,明确可以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类别。
2.如实填写有关评审表格,撰写相关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每份均须贴
上照片。属破格申报的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申报”字样;
(2)《2021年度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横线位置请填写拟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如:“高级记者”“高级编辑”等;
(3)《个人业务自传》一式4份,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
(5)破格申报的应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4份。
3.汇总整理有关评审材料。
(1)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
(2)聘期内各年度(任期)考核表(超过5年的提供近5年的即可);
(3)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须加盖有关部门印章)等;
(4)任期内专业技术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有关学术成果及表彰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获得的表彰奖励等,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所起的作用及排名;
(5)任期内论文、著作(仅限新闻理论专著,新闻作品集、文艺类作品等不在此列)和解决新闻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等原件,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截止2021年9月30日;
(6)任期内主持(参与)过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报道,或组织(参与)策划过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取得创新成果的实例材料等;
(7)任期内每年深入农村、厂矿、社区等生产生活一线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等;
(8)任期内每年采写、编发(审)稿件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
(9)同级别转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情况等材料;
(10)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11)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中1-9项,均要同时报送原件和4份复印件。
4.材料准备齐全后,向所属用人单位申报。
(二)用人单位审查
1.核查
各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件等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并签字盖章。对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须逐份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必要时,成立由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和成果等进行考核。
2.公示
切实履行公示程序,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等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应出具《单位公示证明》,并将结果如实记录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
3.复核
对在公示中群众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复核处理。经复核确实不符合要求或有争议无法核实的材料不予推荐。
4.推荐
经公示无异议或复核合格的,方可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上报。
各地新闻单位的申请人材料向市委宣传部推荐,宿松县、广德市新闻单位的申请人材料分别向安庆市、宣城市推荐,省直新闻单位的申请人材料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
(三)主管部门报送
1.各市委宣传部和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申请人员材料的审核力度,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的材料、证件等进行严格审核,查验是否真实、规范、齐全。经审查合格,方可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凡属下列事项之一的,一律不得上报:
(1)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委托评审并出具委托评审函的;
(2)非本系列、本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
(3)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未按要求填报的;
(4)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的专业年限和任职年限,且未按破格申报的;
(5)继续教育未按照要求选修公需科目,或未达到规定的累计学时要求的;
(6)上年度评审未通过,本年度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的;
(7)未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
(8)其他不符合申报标准条件的。
3.报送准备
(1)各省辖市、宿松县、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省直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具《委托评审函》;
(2)分门别类装订申报材料。其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021年度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等务必单独印制,不要与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有关证书原件、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等分类妥善放置。各袋上写明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职务、袋内材料目录等。
(3)申报材料应条理清楚、规范整齐,除《2021年度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等少量大表用A3纸打印外,其它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4.材料报送
(1)2021年9月20日至30日,由各主管部门专职工作人员将评审材料一次性统一报送至省新闻职改办 (具体报送安排详见附件6,如遇特殊情况,请提前电话预约)。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1楼105室。
(2)逾期报送或申请人个人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对照评审文件要求,规范材料申报,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且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各市委宣传部和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所有申报材料一经签字盖章后推荐至省新闻职改办,即视为用人单位和推荐单位认定的合规材料。省新闻职改办经审核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一律退回补办,并于一周内重新推荐。逾期未补充完善或重新申报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省新闻职改办将对自动放弃的情况统一通报给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工作细致的同志专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切实履行责任,认真核验把关,规范程序步骤,确保评审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2.对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要求,原则上不得越级破格;如符合破格申报须参加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要求,做好援派、扶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落实好“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专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政策。
4.有关未尽事宜,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精神执行。
5.有关表格同步发至邮箱ahxwzp@126.com,密码:2608964,请自行下载填报。联系人:张宏、肖娟,联系电话:0551-62608962、15055113156。
附件: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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