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推选活动启动
3月17日,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推选活动启动。活动将推选一批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并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安徽省道德模范分为五个类别,即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每个类别推选6名左右,共推选30-40名。总体标准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推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6家单位主办,分为全面发动、遴选候选人、广泛征求意见、上报候选人材料、公示候选人、投票推选、审定公布结果等步骤。往届安徽省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次推选活动,往届安徽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推选。社会各界、单位、团体及人民群众均可向省组委会推荐人选,省组委会办公室将及时转告被推荐人所在市或系统,由各地、各系统进行筛选。
社会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日期是3月31日。
省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609946,传真:0551—62607337;
电子邮箱:wmbzhc@126.com。
省组委会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徽省道德模范推选活动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坚持标准从严、公正推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个环节,真正把那些事迹过硬、群众公认、品德高尚、贡献重大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要坚持重在学习宣传、重在道德实践,把学习和宣传活动贯穿推选全过程。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引导干部群众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使推选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落实《安徽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主动关心关爱道德模范,特别要深入了解新当选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资助,树立德者受尊、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省文明办行业指导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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