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法院:同休共戚,护未安宁
休宁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为原则,以休戚与共的办案理念深切关注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变化,以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助力创造适合未成年人茁壮成长的安宁环境。
提高思想认识,统一部署、统一落实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安宁。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明确由分管院领导牵头,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管办(研究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少年法庭,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三合一”机制,由资深法官组成少年审判团队,审理涉及青少年的刑事、民事案件,确保从案件审理到审判职能延伸,行之有效。

依托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理念相通、程序相近”的特点,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区,将原有的少年法庭改造为少年家事法庭,同步改造“客厅式”家事调解室、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室等,为修复亲情关系搭建起稳固的桥梁,着力打造家事少年审判“休宁品牌”。

加强部门配合,妥善处理涉青少年案件
一是在日常审理涉青少年案件中,注重加强与县司法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配合,如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委托社区矫正部门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方面进行社会调查,出具调查报告;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人被告人、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联合妇联共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为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提供法律知识和家庭教育理念等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二是考虑到青少年性格特点和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要求,一方面邀请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充分发挥他们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优势;另一方面实行“圆桌审判”模式,美化法庭环境,和缓推进庭审程序,降低传统审判模式下给被告人带来的压力,“寓教于审”,做到法庭教育全覆盖。三是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近年来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件多发,休宁县人民法院依据刑事政策对此类案件坚持从严打击;对犯罪危害性低,犯罪情节较轻的案件,根据未成年人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法从宽处理;对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未成年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实行封存。

做好审判延伸,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在被判处缓刑、管制的未成年罪犯送交执行以后,审判人员主动与司法所、社区、基层组织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的通过电话约访、上门回访等方式,跟踪了解辖区内非监禁刑未成年犯的思想、生活、学习状况,做好失足青少年的跟踪帮教工作;同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未成年人的情况,该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向涉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抚养案件当事人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以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90余份,督促父母关爱、陪伴未成年子女,传播正确家庭教育理念。
坚持能动司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选派11名优秀法官担任辖区内11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持续深入院校联动,全面助推法治校园建设。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庭审直播进校园、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走出去”,通过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请进来”,让未成年人零距离接触司法。

2025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场,举办公众开放日2场,组织模拟法庭1场,邀请旁听庭审1场,500余名学生“沉浸式”体验法治课堂,影响力不断彰显。

近年来,休宁县人民法院坚持发挥审判职能与社会治理相结合、教育挽救和司法保护相统一,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路径,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法院刑事审判庭、院关工委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关工委法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法院干警撰写的少年审判领域论文获评全省法院第三十五届、第三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论文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2023年度少年审判工作研讨会论文集》。整体工作上,休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和党建方面多次考核优秀,在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卷烟打假等专项领域屡获表彰;拍摄微电影《一念之差》荣获2024年度平安黄山“三微”作品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微电影类一等奖、短视频《扫码危机》入选第三届全国反诈短视频大赛优秀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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