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大型犬、烈性犬集中整治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养犬行为,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马鞍山市公安局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大型犬、烈性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强制收容大型犬、烈性犬153只,处罚214起,罚款32360元;解决犬只引发的纠纷6起,现场捕杀伤人犬4只,大大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公安部门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烈性犬、大型犬等禁止饲养的犬只一律予以收容;对户外未束犬链的流浪犬一律予以收容;对狂犬一律予以捕杀;对阻碍执行犬类管理公务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专项整治期间,市犬管办组织人员建立错时队伍、开展错时执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收容捕捉工作。花山区、雨山区专业捕犬队配齐配强捕犬力量和装备,按照区域划分,全力开展整治工作。公安、城管部门重点对公园广场、步行街、城区主次干道以及居民小区等区域违规遛犬行为进行劝导,并对流浪犬进行收容捕捉。对饲养多只犬以及烈性犬、大型犬等禁养犬类的养犬户,责令其限期自行处理或交由市犬只留检所予以寄养。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查处。
据介绍,专项整治期间,公安部门还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整治情况,研究整治对策,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刘明培 陶建靖)
敬请关注“安徽文明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