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8月11日,记者从2021年池州市环保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池州市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截止到8月9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0.0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5.5%,臭氧浓度为148.0微克/立方米;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今年1至6月池州市地表水水质指数为3.0210,居全省第一,1至7月,11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统筹开展土壤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1年,池州市开展了2020年省级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建立市级2020年度碳排放核查企业名录(12家)并组织实施;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截至7月底,移动遥感检测车累计路检13次,共检测车辆3303辆,超标车辆31辆;制定并印发了《池州市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全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强化升金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湿地修复,切实强化水质自动站监测预警功能,确保境内主要水体水质稳定达标;规范开展新增入河排污口审批。从严管控新增入河污染、把好审核门槛。截至目前,共新增审批入河排污口5个,全部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全面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完成28个水源地40个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并开展“回头看”。
土壤污染防治是“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之一,池州市科学统筹、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性监测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备案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周边自然村落生活污水收集率、治理率得到提升;利用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对池州市4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共计71个点位进行专项督查;开展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存转”试点并推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规范化。(记者 何霞 实习生 许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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