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大力推进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
亳州市推进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管——
“你们村这条河里水藻多,请安排人打捞一下。"近日,在涡阳县楚店镇前水波村,环境专项监督长王涛忙着排查环境问题。5月底以来,亳州市大力推进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持续强化基层环境问题监督和整改。目前,该市1628名环境专项监督长已完成培训,并进入工作状态。
2019年5月底,亳州市在全省首创设置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负责乡镇生态环境日常管理工作。全市全覆盖设置了89个乡镇(街道)工作站,有效打通了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
今年5月底,亳州市在总结市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乡镇生态环保工作站等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进一步补齐基层环境监管工作短板,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反应灵敏、处置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市环委办安排了4个指导组进驻各县区帮扶指导,召开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培训会,对各县区环境专项监督长进行培训。
“全市范围内形成以基础环境监督长为‘点’,以河长、林长等为‘线’,以各级党委政府为‘面’,全面覆盖、重点突出、领导有力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建立完善了环境专项监督长组织体系,将市中心城区划分为441个基础网格,每个基础网格明确1人担任环境专项监督长,发挥基层网格人员多、反应快等优势,快速排查处置环境问题。各县区各乡镇以村为单元,以环保工作站人员为主体,每个村明确1名人员担任村级环境专项监督长,环保站人员不足的,由河长、林长等人员兼任,进一步壮大基层环保队伍,让村村都有生态环境守护员。
据介绍,环境专项监督长的工作职责是,负责辖区内涉及水、大气、土壤污染问题发现和上报等工作,所报问题由各级水利、林业、农业及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处置。环境专项监督长对辖区内发现的环境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督促尽快完成整改,消除污染源,不能完成的上报解决。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里把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纳入对各县区生态环境工作年度考核,作为考核各县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组织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实施工作实绩排名等方式,强化奖惩,激励环境专项监督长履职尽责,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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