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电动自行车上楼坚决说“不”
近些年,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件时有发生,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何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日前,亳州市区瑞景嘉园小区的一位居民反映,该小区虽已经明令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但仍有部分居民为了图方便而无视规定,使用电梯将电动自行车运上楼充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记者来到瑞景嘉园小区实地探访。
在一居民楼,两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到楼上楼道内。
现象 7层楼里停了10辆电动自行车
瑞景嘉园小区位于市区魏武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小区面积不大,居住率很高,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也很多。记者随机进入小区北侧的一栋楼,从单元楼门口到电梯,张贴了多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醒宣传纸,抬眼就能看到,但还是有几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入户大厅里。随后,记者逐一查看了各个楼层,发现多个楼层都有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有的停在居民家门口,有的停在消防楼梯间。
记者发现,在这栋7层楼里发现了10辆电动自行车,其中5辆停放在2层以上楼层,很显然是使用电梯运上去的,而电梯门上赫然写着“电动车容易引起火灾,禁止电动车入户上楼”的安全提醒。记者又随机查看了该小区的其他楼栋,发现电动自行车入户上楼的现象并非个例,而是普遍存在。
“有些居民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认为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不是大事。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仅害了自己,还会危及其他居民的安全。”瑞景嘉园小区居民王女士说,自己曾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此事,物业也做了不少工作,但还是有部分居民没把安全放在心上。
物业 强化安全宣传 新建充电桩和停车棚
就这一现象,记者致电了瑞景嘉园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为了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居民安全,物业十分重视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问题,通过广播播放、发放明白纸以及口头宣传等方式劝导居民,每天组织保安、保洁人员巡逻劝导阻拦违规行为,在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上贴上提醒纸等。但是,这些做法并不具有强制性,实际效果不太理想。
记者在走访居民过程中,了解到导致电动自行车“上楼”的原因有很多,除了居民的个人安全意识淡薄外,还有一些客观原因,比如小区没有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及充电桩,居民无处停车、无处充电;停车棚及充电桩数量不够,无法充分满足居民需求;停车费用和充电费用高,居民不愿使用等。
物业注重保障居民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需求,正努力从根本上杜绝电动自行车入户上楼现象。“目前,小区正在新建更多充电桩和停车棚,以满足居民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需求,引导居民使用充电设施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瑞景嘉园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定期检修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防止线路老化、短路。
处罚 违规停放充电 最高罚50000元
2023年出台的《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在住宅内充电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村(居)民委员会、主管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有权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可以向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等举报;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和其他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和有关标准建设和管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其他建筑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
3月21日,亳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通告》,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得上楼入户,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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